议事规则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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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9年12月10日的决议,监事会根据《德国股份公司法》(AktG)第77(2)条确认了2002年11月7日《道依茨股份公司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以下版本,并插入了新的第5.1条。

§ 1

  1.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权力和责任应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和监事会决议为基础
  2.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管理道依茨股份公司的运营,并确定道依茨集团(即道依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战略方向

§ 2

  1. 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对所有管理活动承担共同责任(合议原则)。他们应相互通报各自业务领域的所有重大交易和措施
  2. 在不影响管理委员会共同责任的情况下,每位成员应负责管理自己的业务领域。除非本议事规则另有规定,且此类命令不影响其他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业务领域,否则管理委员会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在其业务领域内做出独立决定并发出命令
  3. 各管理委员会成员的职责范围和业务领域应基于监事会制定的业务分配计划
  4. 管理委员会的每位成员都有义务随时了解所有重大交易。因此,每位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就其业务领域内发生的所有重大交易准备书面报告,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其管理委员会成员。在不影响其部门职责的情况下,负责每种情况的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在适当的时候与管理委员会主席协调具有根本或重大意义的问题
  5. 如果管理委员会成员业务领域的交易和措施也与一个或多个其他管理委员会业务领域有关,则该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与其他成员协调此类交易和措施。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所有参与的管理委员会成员都有义务提出整个管理委员会的决议
  6. 任何涉及特定业务领域的交易或措施,如果会对公司或集团的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必须事先获得董事会的批准。这也适用于董事会主席要求董事会事先决议的交易和措施
  7. 董事会成员可在未经董事会事先批准的情况下,或在未经与其他受影响成员事先协调的情况下(就第5条而言),进行上述第5条和第6条所述类型的交易或措施,前提是此类交易或措施对于消除对公司或集团的直接不利影响威胁是必要的,并且董事会不可能事先作出决议。必须毫不拖延地通知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任何此类事件
  8. 只有当负责的成员无法在适当的时候做出决定并且决定不能推迟时,才允许或要求干涉另一位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业务领域。必须毫不拖延地通知被阻止做出决定的成员
  9. 如果董事会成员对另一个业务领域的事项有严重关切,如果通过与其他董事会成员的讨论无法缓解这些关切,则该董事会成员有义务提出整个董事会的解决方案
  10. 在不影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每位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有权要求将其指定的项目列入管理委员会会议议程

§ 3

  1. a)根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所有需要董事会整体决议的事项,特别是:a)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和管理报告

    bb)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以及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提案

    cc)定期向监事会报告

    dd)需要监事会或其委员会同意的交易或措施

    ee)影响所有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领域的交易或措施

    b)成员提交管理委员会解决的所有事项

    c)通过集团战略和运营预算以及道依茨股份公司及其直接子公司的年度预算和多年预算,包括在预算偏差时采取的措施

    d)第2(6)条规定的交易和措施,何时存在此类情况的问题由管理委员会主席决定

    e)业务分配计划未分配给特定业务领域的所有事项
  2. 通常,管理委员会应在每月至少举行两次的会议上通过决议,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席召集。每位成员均可要求召开会议;要讨论的事情必须公开。会议日期应至少提前三天确定,届时应披露议程并传达议程项目的解决过程
  3. 董事会主席应主持会议。他应决定议程项目的处理顺序以及表决过程的类型和结果。他可以决定召集非董事会成员就某些事项提供建议。管理委员会主席可推迟对议程上某些项目的讨论和决议
  4. 当所有成员都被邀请并且至少有一半成员出席会议时,管理委员会应达到法定人数。必须毫不拖延地将缺席时通过的任何决议通知缺席的成员。除紧急情况外,未经缺席成员批准,不得处理或解决与缺席成员业务领域有关的事项
  5. 根据董事会主席的命令,决议也可以在会议之外通过书面投票或通过电报、传真或电话提交的投票通过,前提是董事会成员不反对这种程序。通过电话提交的投票必须以书面形式确认
  6. 董事会决议应在会议上以简单多数票通过,在会议外以简单多数董事会成员通过。鉴于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共同责任,应达成一致决定。如果出现平局,管理委员会主席应投出决定性的一票
  7. 必须保留董事会会议记录,其中应包括会议地点和日期、与会者、议程和所有决议的措辞。会议记录应由会议主席签署,并应向所有管理委员会成员提供副本。如果任何管理委员会成员在收到会议记录的会议后的下一次会议上没有提出异议,则应视为批准了会议记录。同样,必须对会议外通过的任何管理委员会决议进行记录。董事会成员对董事会多数成员通过的决议的任何异议都必须记录在会议记录中

§ 4

  1. 除了作为分配给他的业务领域负责人的职责外,管理委员会主席还应负责协调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的业务领域。他必须努力确保管理委员会其他成员的业务领域的管理与管理委员会决议确定的目标相一致。他可以随时要求管理委员会成员提供有关其业务领域的具体交易和措施的信息,并确定必须向他提交哪些事项
  2. 董事会主席应代表公司董事会面对公众,特别是政府当局、私人协会、商业组织和出版机构。在特定情况下或某些类型的事项中,他可以将这些职责移交给另一名管理委员会成员
  3. 管理委员会主席应负责监督与监事会和个别监事会成员的持续口头和书面沟通。在不影响管理委员会根据《股份公司法》第90条定期报告的情况下,管理委员会主席应将所有重要的集团事项告知监事会主席。管理委员会主席应代表管理委员会,在《股份公司法》第90(2)条规定的截止日期内向监事会报告计划的业务政策和公司规划的其他基本问题,特别是财务、投资和人力资源规划,公司和集团的盈利能力,特别是收入和公司及集团的状况,以及可能对公司和集团盈利能力或流动性具有重大意义的任何交易。此外,监事会通常每月应收到有关收入、单位销售额、收益和现金流趋势、财务状况和财务业绩以及集团任何重大风险的信息
  4. 如果管理委员会主席无法履行职责,则其职责应由任职时间最长的管理委员会成员承担,除非监事会任命了一名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 5

  1. 除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外,管理委员会应要求监事会同意进行以下交易和措施:

    a)确定和更改道依茨股份公司和道依茨集团的基本中期规划数据,即与未来五年相关的规划数据(战略规划、产品规划、投资规划)

    b)年度预算,包括道依茨股份公司和道依茨集团的年度投资计划,应由管理委员会在下一年每个财政年度的最后一个季度提交给监事会

    c)购买或出售道依茨集团以外其他公司的股份,前提是在特定情况下,相关股份超过道依茨股份公司股本的5%

    d)与道依茨股份公司签订控制权和利润转让协议

    e)取出或抵押债券

    f)为不属于道依茨集团的第三方提供信贷或授予信贷,并承担担保或类似债务,前提是所涉交易的价值超过500万欧元,且不属于正常业务流程

    g)雇佣董事会成员或其配偶的血缘或婚姻关系亲属

    h)在管理委员会成员以及与之相关的个人或公司与道依茨股份公司或其子公司之间进行重大交易
  2. 监事会还可以定义其他需要其同意的交易
  3. 所需的同意应由监事会主席授予,或者在主席无法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由其副手根据监事会的相应决议授予。如果由于交易或措施的紧迫性,无法在适当的时候根据上述条款进行交易或措施,监事会主席或其副手(如果主席无法履行职责)有权同意,无需监事会决议

§ 6

所有管理委员会成员必须向监事会披露任何利益冲突,并通知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成员。

§ 7

假期应由管理委员会成员与管理委员会主席协商确定。管理委员会主席应与监事会主席协调自己的假期。如果董事会成员休假、出差或生病,其余董事会成员有权并有义务代表无法出席的成员行事。除非业务分配计划中已有规定,否则管理委员会主席应在管理委员会成员缺席期间安排一名替补人员。